市住建委:
根据《钦州市政协办公室关于办理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的意见》(钦协办发〔2018〕9号)文件精神,贵委作为政协第五届钦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65号提案的主办单位,我局作为协办单位。现结合我局职能,提出办理意见如下:
一、关于尽快将工作文化宫建设纳入城乡规划的建议
根据《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钦办发〔2016〕28号)和《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钦政办〔2016〕121号)的文件精神,工人文化宫做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更好的满足广大职工求知、求乐、求美的精神文化需求,同时也是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力量,将不断提升我市公共文化建设的能力和拓展公共文化服务的范围,可以说尽快把工人文化宫纳入城乡规划建设刻不容缓。但是,遵循“谁主管谁申报”的原则,工人文化宫是市总工会的二层机构,理应由市总工会依据相关文件精神向市政府提出纳入城乡规划的计划方案,把建设工人文化宫的急迫性和必要性向相关部门反映,从而在顶层设计方面把工人文化宫纳入议事日程,尽快完成前期规划投入建设当中。
二、关于尽快落实工人文化宫建设地址的建议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制定城市规划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和规划,为更好的指导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国家、自治区及我市印发出台过一系列规范性的文件,为文化规划建设提供技术性规范和指导。我市目前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广大职工的日益增大的精神文化需求仍存在有较大差距,尽快落实建设地址加快建设步伐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是,在建设工人文化宫在布局选址上,应把工人文化宫纳入城乡规划以后,再由市建设规划部做出规划方案申报市政府审批。在规划和建设中,我局可根据工人文化宫的文化需求和功能,为其提供本部门在公共文化服务方面专业性的建议和意见,使功能更加完善,设置更加合理。
下一步,我局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保障法》为依托,不断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加快完善各项基础公共文化设施,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精神需求,推动我市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钦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8年8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钦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办公室 2018年8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