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依据
处罚事由
行政相对人
处罚结果
作出决定书时间
1
(钦州)文罚字〔2018〕第F-000001号
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第(一)项
通过信息网络擅自向公众提供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
周其用
罚款:伍佰元整(500元)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