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党组织:
为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作用,现将《钦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系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钦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系统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中共钦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机关委员会
2021年6月10日
附件
钦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系统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根据《钦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中共钦州市委员会组织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强化党建引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市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要求,强化党建引领,细化工作措施,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与年度重点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中走在前、作表率,示范带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为建设干净、整洁、生态、有序的江海宜居城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任务
(一)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日常党建工作。局属各单位、各基层党组织每季度开展相应活动,与“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双报到、双服务”等党建活动融合起来,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开展垃圾分类“一日督导员”等活动。结合党员“双服务、双报到”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社区开展垃圾分类“一日督导员”活动。成立党员志愿者服务队进机关、进社区、进小区“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树形象”,带头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市民群众垃圾分类意识、环境保护意识和文明创建意识,动员广大市民群众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引导广大群众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完成时限:2021年6月中旬
(三)开展居民小区党组织建设攻坚行动。由小区物业、业委会和基层党员共同组织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居民小区“两个覆盖”,积极发挥居民小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推动居民小区党组织、居民小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组织定期协商小区事务,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四)开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印发倡议书,倡议全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实施垃圾分类工作。利用“广场大家乐活动”、“和谐之声”文艺演出等开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推动垃圾分类“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执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发挥表率作用,示范带动广大群众遵守生活垃圾分类有关法规政策,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自觉当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实践者、宣讲者、推动者、监督者。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责任清单,把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单位部门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党建工作绩效考核内容。
(二)坚持党建引领,抓好示范带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组织动员广大党员走在前、作表率,当好垃圾分类宣传员、指导员和监督员,带头签订承诺书,带头参与“桶前值守”,带动家庭成员做好垃圾分类,以实际行动教育引导广大居民群众大力支持垃圾分类。
(三)强化宣传引导,提升思想意识。扎实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采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入户宣传和现场引导,增强宣传的及时性、有效性,扩大影响力、传播力,不断增强居民群众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营造垃圾分类“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