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文化体育广电局、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根据《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开展全区新闻出版广电(版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桂新广发﹝2016﹞50号)和钦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工作的通知》(钦依法行政办字﹝2016﹞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决定开展全市2015年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版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卢永昌 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副组长:卜天腾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魏兴杰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政委
成 员:梁少华 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文化市场科科长
黄乃师 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扫黄打非科科长
颜继秋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叶 盛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办公室主任
吴家元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一大队大队长
申子顺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三大队大队长
劳家建 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行政审批窗口首席
代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副主任科员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市委政府和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的工作要求和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把开展全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通过评查活动,不断提高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版权)案卷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为我市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和产业的大发展大繁荣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评查办法和标准
文化(文物)类行政处罚案卷按照文化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试行)要求执行。新闻出版广电(版权)类行政执法案卷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的《新闻出版广电(版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和《新闻出版广电(版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要求执行。行政许可卷宗按照《钦州市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卷宗检查评分标准》要求执行。
四、方法和步骤
案卷评查活动分为县(区)文化体育广电局自查,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评查和整改提高三个阶段。
(一)自评自查阶段(4-5月)。各县(区)文化体育广电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要分别成立案卷评查小组,对本单位2015年度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宗卷逐一开展自评自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并推荐报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类行政处罚优秀案卷1-2份。5月上中旬,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版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将视情开展检查指导。请各单位于5月31日前,将2015年内办结的新闻出版广电(版权)行政处罚全部案卷原件(按照规定归档装订)、新闻出版广电(版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单、新闻出版广电(版权)行政处罚案卷目录和优秀案卷推荐目录报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将行政许可审批宗卷5份(3种类别以上)报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行政审批科。5月31日前,将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2015年度开展行政执法情况书面自查报告报送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评查阶段(6月)。6月20日前,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新闻出版广电(版权)行政处罚案案卷和行政许可审批宗卷进行集中评查。6月30日前,评选全市1-2份优秀案卷,并编辑整理全市2015年内办结的新闻出版广电(版权)行政处罚案卷目录,报送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
(三)整改提高阶段(8-10月)。向各县(区)文化体育广电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通报评查结果。各单位对照自评自查和集中评查的结果进行整改,规范行政审批和执法行为,提高行政审批和执法案卷质量。
五、有关要求
各县(区)文化体育广电局、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要高度重视案卷评查工作。在开展评查工作过程中,要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强化行政审批和执法监督,规范行政审批和执法行为。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边查边改,逐步提高,切实推动行政执法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附件:
钦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6年4月20日
联系人:叶 盛,联系大发体育平台,大发体育在线:2833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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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钦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办公室 2016年4月2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