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文体广电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有关科室:
现将《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实施方案
钦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6年4月21日
附件
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领导人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今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决定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为使行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建立和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强化源头治理,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堵塞管理漏洞,确保全市文化新闻出版系统广电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对象
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管理范围内的大发体育平台台,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群众艺术馆)等公共文化场馆,文物保护单位,影剧院、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印刷企业,群众性大型活动等。
三、重点内容
1、各播出单位是否按照各专业实施细则要求建立健全运维和技术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开展安全播出检查,是否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技术安全事件、特大安全播出事故,重点时段是否发生重大停播事故。
2、各县区局对本行业、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否做到单位场所底数清、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明;是否结合本系统日常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是否发现并督促有关单位整改、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3、公共文化场馆是否配备消防巡查队伍并定期巡查,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完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是否到位,是否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通畅。
4、公共文化娱乐场所行政审批(许可)手续是否齐全,消防值班和防火检查巡查队伍是否配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完善,是否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电气线路防火检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是否到位,是否使用彩钢板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通畅。
5、各文物保护单位是否有消防安全工作人员,是否定期巡查,电气线路是否老化,灭火器材是否充足有效,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6、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段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部署落实情况。
四、检查方式
采取单位自查和综合督查相结合、面上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推动工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适当时候采取双随机形式进行。
每个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季度结束后10天内,请各县区局、各单位自查,并把自查情况报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局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将于每季度结束后20天内分头进行检查。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向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
五、其他要求
(一)各县(区)局、各单位要收集整理好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检查、隐患督促整改的工作台账备查。
(二)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抓好重点工作、重点领域、重点地段、重点时段、重点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
(三)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的舆论引导、宣传和监督,为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领导到岗带班制度、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零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各县(区)局、局属各单位值班表要及时报送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钦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办公室 2016年4月21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