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钦州市道路旅客运输服务的公告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出行需求,决定自2020年2月22日起,逐步恢复我市道路旅客运输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省际客运班线。省际客运班线和省际包车客运按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通知要求已于2月20日恢复。
二、市际班线客运。从2020年2月21日起,已恢复钦州至南宁吴圩国际机场直达班线客运。其他市际班线客运,从2月22日起,视疫情发展实际情况,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逐步恢复。
三、县际客运班线。从2020年2月22日起,恢复钦州城区至浦北县际直达班线客运。恢复钦州城区至小董、大寺、大直、平吉、那香、那丽镇的客运班线。其他县际客运班线,视疫情发展实际情况,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逐步恢复。
四、县内班线客运。各县(区)辖区内的县内客运班线恢复时间由各县(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视疫情发展情况确定。
五、汽车客运站。涉及以上客运班线运营的客运站、车辆及相关设施设备,在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下恢复使用。
敬请各位乘客乘车时自觉做好个人卫生清洁、戴口罩,配合落实公共卫生保护和乘客实名制登记、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
钦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2月22日
浦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恢复我县部分交通运输客运服务的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春运错峰返程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2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恢复进出我区省际道路客运班车和客运包车的通知》要求,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出行需求,经浦北县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同意,现就恢复我县部分交通运输客运服务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际客运班线
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经上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或终点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同意后有序恢复。
二、县际客运班线
从2020年2月22日10时起恢复浦北至钦州县际客运班线。其他县际客运班线,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逐步恢复。
三、县内客运班线
从2020年2月22日10时起有序恢复。
四、公交线
从2020年2月22日10时起有序恢复。
五、出租汽车运营
从2020年2月22日10时起有序恢复出租汽车在本县辖区范围内的运营服务。
六、省际客运班线
省际客运班线和省际客运包车恢复时间按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通知执行。
七、汽车客运站
从2020年2月22日10时起,涉及以上客运班线运营的客运站、车辆及相关设施设备,在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下恢复使用。
浦北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2月22日
温馨提示
疫情防控期间,前往客运站乘车,请务必提前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和准备工作,了解相关防疫知识。
1、合理安排行程,减少与人群接触,人与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2、出行前请先自行测量体温,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的旅客,不允许乘车,并将按疫情防控指南及时报告和处置。
3、佩戴口罩、手套。有条件的可选择戴上手套。废弃的口罩、手套请弃置于指定地点。
4、携带好身份证,用于实名制购票、检票身份验证。
5、携带书写用笔,用于填报身份证、联系大发体育平台,大发体育在线等个人信息(请务必填写准确、真实、有效的信息),个人专属用笔,减少交叉感染概率。
6、服从车站工作人员、驾驶员和随车安全人员的安排。如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请听从指令,及时自我隔离,配合进行排查检测,不可私自离开。
7、晕车的旅客请携带垃圾袋,或向车站工作人员索取。
8、乘车途中请注意手卫生,旅程结束后及时清洗消毒。也可选用有效的含醇速干手消毒剂,特殊条件下,可使用含氯或过氧化氢手消毒剂。如触碰过污染物,应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然后消毒。
9、同乘人员应减少交流,有条件时,注意分散就座,保持距离。
10、打喷嚏时请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减少飞沫扩散。使用过的纸巾请放入垃圾袋后弃置于指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