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局属各单位,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文旅厅职改办《关于开展2019年度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和群众文化行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文旅职办〔2019〕1号)、市职改办《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钦市职改办字〔2019〕8号)精神,为做好2019年度全市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系列和群众文化行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一)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相对应系列或专业申报条件的以下在职人员均可申报:
1.在钦州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相对应系列或专业申报条件的。
2.不在广西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其户口在钦州或人事档案托管在钦州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年以上的。
3.除实行评聘结合的系列外,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曰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年仍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除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并按照审批程序办理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者以外,2018年12月31日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规定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
(二)无职称申报及破格申报的范围及程序
1.无职称申报应符合自治区无职称申报有关规定的条件和范围。囯家机关分流或交流到企事业单位人员无职称申报限于副高级(含)以下专业技术资格。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工作的通知(试行)》(桂职改〔2〇18〕1号)实施。
2.破格申报应符合所申报系列破格条件要求。破格申报为破学历或资历,不等同于无职称申报或越级申报。
3.各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无职称和破格审批的从严审核。中级无职称申报和破格申报均应在申报前按程序经市直相应系列职改办审批。无职称申报应严格把握好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按规定需提供企业劳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费证明或事业单位入编(聘任合同)等证明材料。
(三)按照中央及自治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除编外聘用人员以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二、评审条件
申报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系列和群众文化行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评审条件分别按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艺术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桂职办〔2019〕30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资料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桂职办〔2019〕31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博物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桂职办〔2019〕32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文化行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桂职办〔2〇19〕33号)执行。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途径
1.钦州市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已在钦州各级人才市场办理档案托管的,可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填写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后,通过钦州各级人才市场推荐申报。
2.申报人身份性质应根据其申报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工作单位确定。
3.中直驻桂单位或外省驻桂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本单位(系统)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申报渠道申报,不得同时保留两种以上申报渠遒,多头申报。如选择通过广西相应评委会申报的,中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外省驻桂企业的总公司(总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
部门应就驻桂单位申报渠道问题,出具书面意见,并报相应评委会所属职改部门备案,方可申报。
4.外省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条件通过委托评审方式到我市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由申报人所属市级职改管理部门出具委托材料,并经市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推荐到我市相应系列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
专业技术人员要求申报市内尚未组建评审委员会的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当由市、县(区)职改办参照委托评审程序向相关评委会出具委托评审函等手续。
5.除银行、保险公司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外,申报人不得选择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分支机构作为申报单位参评。
6.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评审两个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如同一年申报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二)个人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申报人登录系统进行注册,按系统界面内容及提示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中、相级职称申报人请登录WWW.gxrczc.com,副高级以上职称申报人请登录http://zcps.lzsrsj.com。
2.申报人按系统规定模块如实填写上传材料,并对个人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签署承诺书。因申报个人上传材料出现图片模糊、漏报、错报或未放指定位置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个人承担。
3.按“申报材料清单”的要求,将个人申报相关证明材料用原件扫描成图片,分别按规定顺序放到系统的指定位置。已进入评审环节,不允许补充任何材料,如评审通过后审核发现仍存在
继续教育、重新确认、学历职称证书等硬件材料缺失和其他不符合评审条件的情况,不予审批。
4.学历证书材料要求
(1)体制内国有企事业单位参评人员学历真实性由单位负责核实,申报人员提交的学历证书由其档案管理部门出具意见予以确认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专用章。
U)非公领域参评人员,教育部学信网能够查询到学历的参评人员不再提供学历证书相关材料,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根据学历证书编号等查询证书的基本信息在学信网上予以核实;教育部学信网不能够查询到学历的参评人员,则需提供学历证书、查档材料或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
5.下一级职称证书材料
申报各级职称人员,其持有的下一级职称证书在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在线审验通过能够实现查询共享的参评人员,均不需要提供职称证书材料,仅需提供职称证书编号等查询证书的基本信息。下一级职称证书属所参评评委会所在系列(行业、单位)颁发的,也不需要提供证书材料,只需提供文号和证书基本信息。如不符合上述情况,则应予以提供。
6.继续教育材料
专业技术人员应在递交申报材料前,完成本部门,本行业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和政府人社部门规定的2019年度公需科目学习任务并提供相关合格证明材料。由政府人社部门规定的公需科目无需提供纸质证明。本行业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应提供合格相关材料。
7.论文材料要求
申报有论文、著作(作品)条件要求的专业,必须提交任现
职以来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作品),提供用稿通知或清样等均无效。论文、著作(作品)扫描件要有报刊报头或封面、版权页、目录及论文全文(主要章节)。外文论著请提供中文译文扫描件。
申报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其代表作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职改办统一组织鉴定。代表作为论文或作品的,申报人必须在申报系统中“论文”模块内将申请鉴定的论文或作品列于首位;代表作为著作的,申报人需提交著作原件2份。
8.辅助证明材料要求
(1)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申报,原则上应提供申报前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清单,如申报所在地域能够实现社保数据共享的评委会,可不提供社保证明,否则应予以提供;并提供市场蓝管部门出具的单位查档材料,明确单位性质。
(2)破格申报的,本报人应提供达到破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经申报评委会所在系列(行业、单位)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方可评审。
(3)申报人身份证号码应准确填写,如因申报人填写错误导致相关关联材料无法查询,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如申报人存在身份证号码非正常升位(变动),且出现不同身份证号码关联的证明材料的(如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应在申报材料中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关于两个身份证号码属于同一人的证明材料。
(4)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录入软件的个人相片须为2寸彩色清晰的近期证件照,照片人物不能扭曲变形;申报中、初级职称人员提供的纸质照片须为2寸免冠彩色近期证件照。
四、审核推荐要求
(一)单位审核推荐
1.申报人所在单位(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开展本单位(部门)申报审核工作。各单位(部门)应明确审查责任人,签署承诺书,明确审核责任。
2.各单位(部门)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并予以查询核实,在申报系统中如实填写核实结果,对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将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评审条件规定的材料推荐上报,否则按相关规定予以追责处理。如申报人办理档案托管的申报人所在单位与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所掌握申报材料的情况,分别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并承担相应责任。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单位列入失信档案,并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3.各单位,部门应对所有申报人员的申报情况,申报材料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如果申报人申报情况及申报材料发生变更的,各单位(部门)应对变更情况进行补充公示。公示时间和结果填写在职称系统单位版“基层单位审核”栏内。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4-各单位(部门)须成立职称审议推荐小组,认真按照评审程序审查、组织审议推荐并出具单位推荐意见。审议推荐小组一般由单位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5或7人组成,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参加审议推荐小组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应及以上级别的职称。
(二)职改部门审核审查
1-各县区、各单位负责审查申报单位、主管部门材料审核履职
情况,申报材料,量化指标和一票否决等情况,严禁将不符合评审条件及申报程序不完整,不规范的申报材料报送评审委员会。
2.各县区、各单位职评部门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在各级职改部门审核申报评审材料过程中,发现申报人涉嫌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单位列入失信档案,作为各级评审委员会评审时重要参考依据。职改部门核实申报材料涉嫌造假,取消评审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评审时间安排
(一)7月10日-7月31曰为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准备和申报阶段;
(二)8月1日一8月22曰为单位审核推荐阶段;
(三)8月23日-9月16日为收集材料、审核、公示、审议、呈报材料阶段;
(四)8月中旬为组织申报副高职称面试答辩阶段;
(五)10月为中级评委会评审阶段;
(六)11月中旬前为评审后审核、二次公示,并报送评审结果等相关材料阶段;
(七)11月中旬一12月为分批审核确认及批复中级评审结果、审核确认及批复初级评审结果。
六、评审费用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2019)359号)规定: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450元;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380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230元;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150元。
七、其他相关问题
(一)关于职称信息化问题
1.使用网络化评审系统。2019年高、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使用网络化评审系统,逐步实现专家库管理抽取、评审结果复
核、评委会评审申请报批、评审结果批复及评审表、职称证书打印网络化。
副高级以上职称申报登录网址:http://zcps.lzsrsj.com。中、初级申报系统名称: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登录网址:www.gxrczc.com。
2.推行职称电子证书。推行高中初级职称电子证书,全市统一使用自治区制作的证书式样。高中初级职称电子证书与网络化评审系统、职称公共服务系统相衔接,评审批复、重新确认、职称认定等程序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证书,个人及有关单位可自行打印,实现发证提速、监管加强及使用便利的目的。
(二)关于证书注册验证问题
1.继续开展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线审验,尚未进行在线审验的,请登录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进行在线审批。
2.中初级证书按照谁发证谁负责原则,由证书授予部门自行开展审验。
(三)请各相关主管单位将此通知转发到所辖单位。
(四)本文(含附件)及有关评审条件可在钦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网站、钦州人才网“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专题”、广西文化和旅游厅网站“政务公司-人事信息-职称评审”专栏查询。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自治区现行有效的职称政策执行。工作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附件:1.破格晋升申请表.pdf
钦州市图书文博群文艺术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