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推进全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钦车改〔2018〕1号)要求,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分别制定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收悉。经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无公务车辆的市群艺馆、图书馆、非遗中心、演出公司、影剧院、嘉乐电影公司等六个企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采用实报实销或按公务出行的实际行程报销的方式进行车改。
二、原则同意市博物馆取消公务车辆桂N31993、保留公务车辆桂NWB998,用于应急、机要、开展文物巡查等业务工作。
三、原则同意市非遗中心下属白海豚演艺公司保留桂N89280、桂N99256两辆公务车辆,用于应急、机要、文艺演出等业务工作。
四、原则同意市第二电影公司保留桂NA9238、桂NDY329、桂NDY330、桂NDY331四辆公务车辆,用于应急、机要、电影放映等业务工作。
五、以上企事业单位改革后均采用实报实销或按公务出行的实际行程报销的方式进行车改。
六、取消和保留的公务车辆待市车改办下发具体的通知后再进入公车平台统一管理。
七、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认真抓好方案组织实施工作,加强组织实施过程管理,严守节支率控制底线,严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纪律,完善本单位的公车管理使用办法和公务出行管理办法,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公务用车的监督。
八、各单位的车改方案自2018年11月起试行。
钦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8年11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16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