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行政机关于2017年11月30日,受理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50700008105368P)于2017年11月30日提出的《钦州审判经验指导》一次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15号令颁布,第666号令 修改)第十九条,《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2号)第三、五、六、十一、十六条等法规的规定,经审查,此行政许可事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本机关决定准予许可。
准印证号:桂1009684,有效期自2017年11月30日至2017年12月10日,承印单位:钦州市飞腾印刷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