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文物安全,钦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自治区文物局和市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履行职责,深入文物古建筑保护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按标准做好文物消防工作。
据悉,钦州市共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94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其中3处为文物建筑;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1处,2处为文物建筑;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78处,22处为文物建筑。
为加强全市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落实一岗双责,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要求,我们制定了《钦州市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市文新广局大发体育在线为组长,市博物馆馆长、各县区文体广电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文物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市县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文物建筑保护单位也层层建立了文物消防安全工作机构。领导小组在市、县区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统一领导、全面统筹我市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
推行文物消防目标管理,全面落实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文物管理、使用单位的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及时将国家文物局《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和《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规程(试行)》等规定转发各县区文体广电局和相关文保单位,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同时,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将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目标任务量化分解,落实到人;完善每个岗位的责任制度,让每个干部职工,明白自己岗位的安全责任,确保消防安全责任和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与市公安消防支队密切配合,通过组织实施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全面摸清我市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现状,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未能整改的,加大看护力度和日常巡查,杜绝和防范文物安全事故的发生,在督查过程中,采取文物部门与消防部门联合督查的方式,不定期开展联合督查,既保证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质量,又提高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重视程度。活动开展以来,共组织开展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5次,对全部27处重要文物建筑单位和其他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检查。
4、抓好培训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实
在冯子材故居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活动,文博系统及博物馆群各单位近90人参加。同时,充分发挥我局主管大发体育平台的优势,加强对文博系统和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认识。2016年以来通过播放新闻,专题节目和公益广告1300多条,普及了文物消防安全常识,营造全民参与文物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围。
2016年以来,我们以《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办法》为抓手,投入530多万元用于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以冯子材故居、刘永福旧居、灵山大芦村等为试点单位,完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设施,依托各单位和社区志愿消防队伍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和体系建设,在文物建筑消防重点单位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按照规范建立微型消防站。目前,全市文物系统单位已建成微型消防站3个,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初见成效。
积极与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及市公安消防支队等部门密切配合,将文物消防纳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文物保护规划,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实施,推动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科技成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