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灵山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灵山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广西园丰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钦州市户外运动协会
灵山县跑步协会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日期:2020年12月19日(星期六)上午7:30-10:00
(二)地点:县龙武书院状元楼前(比赛集合地点)
三、竞赛项目
(一)比赛项目:10公里男子组、女子组
(二)5公里(男女不限)
四、比赛路线
(一)起点:灵山县龙武庄园状元楼前
(二)线路:从灵山县龙武书院状元楼前出发,途经头步江村、格木突村,返回龙武书院状元楼
五、竞赛办法
(一) 按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和本次比赛的《竞赛规程》执行。
(二) 比赛检录
1.12月19日早上6:30起,按竞赛项目分别进行检录。每名参赛运动员凭号码布进行检录进入,需要按地面贴标进行站立,左右前后为1M间隔。
2.出示广西健康码并进行体温检测,合格者可进入对应区域参加活动。所有选手须正确佩戴好本届赛事号码布,至少在赛前30分钟到达指定区域进行检录。
(三) 起跑顺序
起跑按10公里、5公里先后顺序排列,分区站位起跑。
(四) 发令
一枪起跑。
(五) 计时办法:
1. 组委会为参加10公里的选手提供芯片感应计时服务。
2. 本次比赛采用一枪发令所有项目同时起跑的办法,按枪声成绩录取名次。
3. 途中设有计时感应带(区),选手在跑进过程中,必须通过所有的地面计时感应带(区),如缺少任何一个计时点的成绩,或两个计时芯片在感应带的成绩误差小于0.1秒将取消该选手的全部比赛成绩。赛后组委会将同时提供枪声计时,组委会提供一次性计时芯片,不收取芯片押金。
(六) 关门距离和时间:
为了保证参赛选手比赛安全,限时对社会交通进行滚动封闭。比赛路线各段专设了关门时间,到达关门时间,相应公里点的计时毯停止工作,相应路段将恢复社会交通。在规定关门时间内,未跑完对应距离的参赛选手须立即停止比赛,退出赛道,以免发生危险。
关门时间具体见下表:
如果发生特殊情况,组委会有权决定提前关门,参赛者须服从统一安排。
(七) 比赛不设存衣服务
(八) 医疗救护
组委会在起点及2.5公里处设有医疗站配有AED。
六、 参加办法
(一)参赛选手须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台胞证、回乡证等)按照各项目的年龄规定进行报名。
(二) 参赛选手身体状况要求
跑步比赛是一项大强度长距离的竞技运动,也是一项高风险的竞技项目,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经常性参加跑步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能力,选择一个项目报名参赛。有以下身体状况者不宜参加比赛:
1. 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 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 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 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
5. 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 比赛日前两周以内患感冒;
7. 怀孕的妇女;
8. 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选手个人承担责任。跑步运动是对人体心理和体能的挑战,但我们要以生命安全为第一目标,要学会“放弃”,当身体出现不适应时,应主动放弃比赛或寻求他人帮助,“咬牙”坚持可能会导致生命危险,另外组委会还要求参赛选手购买人身伤害等保险。
(三) 报名办法
1. 参赛规模
10公里500人,5公里1500人,报满为止。
2. 报名方式
关注微信公众平台“桂运动”进行网络报名。
3.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12月8日12:00时开始,报名完成以支付成功为准,报名截止到12月12日17:00时或单项额满即止。
4. 参赛号码公布时间为12月15日,参赛选手可登陆官方网站查询参赛号码。
(四) 报名费用
不收取报名费用
七、 名次录取及奖励办法
(一)10公里:
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2000元,第三名1000元,第四名800元,第五名700元,第六名600元,第七名500元,第八名400元,第九名300元,第十名200元,第十一至二十名各奖100元。
(二)5公里不设奖项。
(三) 奖金发放
1. 按照中国田径协会的有关规定,所有获奖选手的奖金不在现场发放。
2. 获奖运动员待成绩公示后,如无疑义再发放奖金。如果发现有问题者,取消该名次,后面名次不递增。
3. 上述所有奖金按照中国税法,征收20%个人所得税,由组委会代收代缴。
八、参赛物品
1.赛前一天,参赛选手到指定的地点报到并领取相关物品,领取具体办法请查阅“桂运动”微信公众号所公布的《参赛物品领取须知》。参赛物品仅限本人领取,不允许他人代领,未按时到场领取参赛包的视为放弃比赛,赛后不设领取服务。本赛事不设参赛包邮寄服务。
2.所有报名成功的参赛选手在领取参赛物资前,须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以下防疫检查工作:
(1)进入领取参赛物资现场前进行体温检测,领取参赛物品时须佩戴口罩,并登记个人信息;
(2)所有参赛选手必须提交本人检测时间为12月13日(含)后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
(3)所有参赛选手必须出示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健康码”,显示“绿码”方可领取参赛物资。
九、存衣
本次活动不设存衣服务,请各位参赛选手自行保管相关物品。
十、 保险
组委会强烈建议选手在报名时根据自身情况酌情额外购买意外保险。
十一、 防疫办法
(一)选手报名时应如实填写身体健康状况,参赛选手身体健康条件应符合国家、省、市新冠肺炎健康防疫要求。报名成功选手领取参赛物资及号码布时,须提交本人检测时间为12月13日(含)后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
(二)如报名成功后至比赛日期间,参赛者所处地区的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由低风险上升为中、高风险,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三)请参赛选手于开赛前14天避免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组委会将进行核查,对在此期间前往过中、高风险地区的参赛选手将予以劝退。
(四)赛事当天参赛选手须配合组委会做好防疫检查,对于健康情况异常或不配合检查者,组委会有权终止其参赛。
(五)跑步期间,选手可不佩戴口罩。其他赛事区域内(含起终点),全体人员须科学佩戴口罩,并听从赛事工作人员安排。
(六)选手完赛后须听从赛事工作人员指挥,不扎堆聚集,尽快离开完赛区域。
(七)组委会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赛事安排(包括赛事举办时间、规模、报名要求等)。选手须遵守组委会各项规定,服从配合组委会疫情防控工作安排。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园丰杯·2020年灵山县美丽乡村欢乐跑赛组委会,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